一、负责管理区内职中招生及教育工作。
二、督办农科教培训中心,组织实施全区农民、回乡青年劳动技能培训工作。
三、承办职教业务,管理运用职教、成教经费及器材。
四、审批管理社会办学。
五、承办其它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