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发《平川区2008年高中招生 考试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平教发〔2008〕64号
关于下发《平川区2008年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中学、有关学校
现将《平川区2008年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方案》下发给你们,请遵照《方案》要求,做好各项工作,确保我区2008年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附件:1、平川区2008年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方案
4、未报考学生花名册
5、申办考生特征项目说明
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办公室
附件1:
平川区2008年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方案
为了做好2008年我区高中招生考试工作,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《白银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和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理化综合、政史地生综合。考试安排在
二、考务安排
1、各学校于
三、考试收费
考试费按市上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四、保密工作
考试过程中的保密工作,严格按照国家考试有关保密规定实施,试卷存放、阅卷、登分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,安排专人做好保密工作。考点接送试卷过程中及试卷进入考点后的保密工作由考点负责,考点主任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。保密人员要恪尽职守,确保试卷安全。
五、安全工作
考试期间,考生集中,考点附近相关人员及车辆等较多,容易发生不安全事件,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,做好考前安全教育、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等工作,确保学生外出乘车、住宿、饮食卫生等各方面安全。考生所在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。
六、毕业要求
学生完成初中学业,考试科目的A卷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,能力测试、综合素质评价合格(达到D等以上),准予毕业,颁发签有学校红印、校长红印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钢印的毕业证书。
七、其它事项
1、各学校报考人数以本学期初教育局有关人员进班清点的人数为准,报名期间,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放弃中考资格,如有违反,一经查实,按2005年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2、考风考纪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。为确保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证考试质量和信誉,各学校要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,确保考风良好、考纪严肃,杜绝考试腐败现象发生。
附件5:
申办考生照顾特征项目说明
一、申办考生照顾特征项目时,须出具考生照顾特征证明、证书原件等,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查验。
二、考生特征项目: 1、受到县级以上党委和人民政府特殊表彰的学生加20分。 2、初中阶段参加省市体育、艺术等级测试,获得体育一级或艺术A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加20分,获得体育二级或艺术B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加10分,特长生招生时不加分。 3、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。 4、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、二女结扎户子女加30分。
三、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,只可享受最高加分项。
白银市平川区教育 二○○八年五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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